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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单位事事积极,回到居住地(社区)啥事不闻不管;在单位处处先进,走出单位还不如普通群众。“八小时”以内和“八小时”以外表现判若两人,这种现象在一些在职党员身上存在。如今,沈阳开始从制度上进行探索,预防和减少这种现象发生。
近日,沈阳市委下发文件要求,建立在职党员党组织和居住地(社区)党组织双向管理机制;社区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“八小时”以外进行协管;全市22万在职党员要向社区“报到”,定期参加社区活动,并将此作为对党员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。
沈阳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姜宏介绍,近年来,沈阳市党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,但是一些在职党员在“八小时”之外疏于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,在组织面前与群众面前的表现相去甚远,影响了党的形象。
对此,沈阳市委组织部要求社区党组织要在楼院内建立公示板,公示在职党员的身份、技能和责任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;同时,社区要安排威信高的老党员、群众代表,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发挥作用情况,以及生活圈、社交圈等进行监督。在职党员要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,协调邻里关系,维护社区平安等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此前,沈河区、大东区、铁西区已经先期进行了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试点活动,3万名在职党员为群众办实事1万余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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